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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 和 殘障手冊 報稅問題
中低收入戶及 母親領有殘障手冊 報稅問題父母離異
目前家裡戶籍有 我和弟弟 跟爸爸 三人母親戶籍 不在我家母親 領有殘障手冊 和 中低收入戶我剛出社會 目前年薪大概40萬 我弟年薪大概 36萬爸爸 54歲名下有房子 無工作母親 52歲 無工作那請問 若是我報稅 申請撫養 父母 那我母親的中低收入戶和殘障補助是否會被取消請用白話一點 我看很多人po文都看不大懂法定內容
你好:父母離異
不影響你與母親的血親關係而且你與弟弟應該是成年人就沒有監護權的問題~~母親申請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其計算人口已經包括你...所以不管你是否有申報扶養你的所得收入皆會列入計算..影響母親的補助在於你的所得是否太高而影響母親的補助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申請門檻:(台灣省)1.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98年度為9
829元)之2.5倍(98年度為24
573元)。
2.應計算人口之動產未超過1人時為新台幣200萬元
每增加1人增計新台幣25萬元。
3.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新台幣650萬元(依公告現值計算)。
4.未獲安置於機構及未領有其他津貼補助。
母親與父親已經沒有婚姻關係...所以父親不列計..如果母親自行一戶應計算人口:母親.弟弟.你....也就是每月最低收入24573*3=737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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