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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隔壁電費平分問題
用電計費日期:9/02 - 11/03我從8/15搬進來電表為7.759隔壁計算方法:本期70673 - 上期69399 =1.274度應繳金額3625 除 1.274度 =2.85(以3)(11/15)8.390 - (8/15)7.759 =631631*3=18933625*2=1812.5隔壁用電量9.1多我卻要付一半以上的錢這樣算公平嗎???還事有人有更好的意見?請幫幫忙!!
從妳提供的資料加以研判分析
有個疑問要先確認:9/02~11/03電費帳單的電表數值=本期70673 - 上期69399妳的電費計算使用的電表數值=(11/15)8.390 - (8/15)7.759 =631一組是萬位的數值
另一組是千位的數值
顯然
妳的用電計算是有另外一個分表是嗎?如果是的話
那麼請妳再看看以下的分析有沒有錯誤:1.隔壁使用他11月份收到的帳單
換算出每度2.85元.2.妳的分表顯示8/15~11/15妳用電631度.3.隔壁要妳付的電費是3元/度X631度=1893元.4.妳看見9/02~11/03的電費帳單是3625元
所以心想[就算兩家平均分攤也不過是1812.5元]5.妳的疑問是:因為上班關係在家時間比較少
為什麼反而要比隔壁多付170.5元(1983元-1812.5元)是嗎?如果以上的分析
妳都確認無誤
我的看法是:1.妳有分表
用電度數跟隔壁還不至於混淆. (8/15~11/15)這3個月妳用電631度
每月平均200度左右的用電量
尚屬正常.2.如果以兩家兩個月合計電費3625元換算的話
估計兩家三個月合計電費約為5437.5元(3625元/2X3) 那麼
如果兩家平均分攤3個月的電費至少要2718元(5437.5元/2). 隔壁才要妳付1893元
所以他要自付3544.5元(5437.5-1893).綜合以上分析
隔壁只不過佔了妳每度那0.15元電費差價的便宜而已.我相信
那一點點零頭妳應該是不會計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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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1111606727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